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年10月20日 点击数:


市直各参保单位、定点医疗机构:

根据《深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试行办 法》(漂医保〔201950号)相关文件精神,为减轻参保职工的 门诊医疗费用负担,保障患有慢性病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,经研究决定,将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市直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 的鉴定工作,为使鉴定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文件下载链接/upload/file/20211020/20211020103483098309.zip



终审:漯河市第四高级中学
分享到:
【打印正文】